高唐县菜市街村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公告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1-11-22 17:19) 点击:227 |
高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(菜市街村)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,(委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)会同县财政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》,现公示如下: 一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、地类及面积 位于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(菜市街),政通路以南,书画小镇内。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。征收土地总面积2.9880公顷,其中: 农用地2.9880公顷(农村道路0.0927公顷,设施农用地2.8345公顷,沟渠0.0608)。 二、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(一)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:按照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》(鲁政字〔2020〕74号)公布的价标准执行。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二级区片,补偿标准为99万元/公顷; 按照上述标准,根据《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补偿登记表》确定的现状地类面积,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295.812万元。 (二)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:本次征地系违法占地,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,此次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。 三、安置意见 拟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对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。 (一)货币安置: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高唐县财政局拨付到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(菜市街)村(居)委会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式。 (二)社保安置:征收土地按照1.5万元/亩标准,社会保障补贴¥67.23万元,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(居)委会制定村(居)民入保方案,办理入保事宜。 如有法律问题,请点击法帮网,高唐县律师刘公珍为您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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